西安发布最新中考政策
增加多条户籍、学籍年限要求
10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报考资格
须截止考试当年8月31日在八年级当年参加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通知》分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3个时段规定了参加西安中考的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参考考生户籍、学籍和其父母社保需满足的相应条件,和不同条件分类报考、招录的具体情况。
明确自2024年起参加西安中考的考生,只有截止考试当年8月31日,在八年级当年参加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才有资格报名中考。
2024年
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可参加2024年西安中考
1.初中学籍、户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学籍在西安市满1年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1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
3.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户籍登记在西安市。
4.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5.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不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3年。
6.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参加的往届生。
仅符合条件5的不可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
2024年,分类报考和招录符合上述条件1、2、3、4、6之一的,可报考西安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仅符合上述条件5的,只可报考除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2025年
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可参加2025年西安中考
1.初中学籍、户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学籍在西安市满2年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2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
3.初中学籍在西安市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1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学籍不满2年;
(2)居住证满1年不满2年;
(3)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2年。
4.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户籍登记在西安市。
5.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6.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2年不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2年不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不满3年。
7.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参加的往届生。
仅符合条件3、6之一的不可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
分类报考和招录符合上述条件1、2、4、5、7之一的,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仅符合上述条件3、6之一的,只可报考除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2026年及以后中考
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可参加2026年及以后的西安中考
1.初中学籍、户籍均在西安市。
2.初中学籍在西安市满3年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3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3.初中学籍在西安市的随迁子女,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分县局签发)有效年限累计满1年且持证期间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学籍不满3年;
(2)居住证满1年不满3年;
(3)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满3年。
4.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且初次户籍登记在西安市。
5.无西安市初中学籍,户籍在西安市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西安市,须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初中就读期间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西安市户籍(家庭户口)满3年且在西安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6.西安市初中学校毕业且初次中考在西安市参加的往届生。
仅符合条件3的不可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
符合上述条件1、2、4、5、6之一的,可报考西安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仅符合上述条件3的,只可报考除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之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
其他政策
军人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考生可不受学籍、户籍限制
《通知》同时明确,符合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的考生,以及因父母工作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西安市,并将学籍转入西安市的考生,可不受以上学籍、户籍相关限制。具体按照当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招生录取等规定执行。
公安部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户籍管理;教育部门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规定,严格学籍管理;人社部门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有关规定,严格参保和年限管理;建立和完善户籍、学籍、学业成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报考资格联审联查机制,严格报名资格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实习生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