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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5例初筛阳性人员隐私疑泄露 专家:相关部门需担责

来源:上游新闻 时间:2021-09-24 08:21:54 编辑:杨蓓蕾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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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出一份“疫情信息报告”,里面详细记录了哈尔滨市21日新增5例本土初筛阳性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

专家对记者表示,如果上述报告属于内部掌握的文件,现在在网上泄露,说明相关部门未采取有效保密措施,未将其作为保密文件来认真对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 五例初筛阳性人员的隐私被泄露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疫情引起关注。据“黑龙江发布”消息,截至9月22日24时,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本土确诊病例11例。

记者注意到,在“黑龙江发布”通报的疫情信息及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通报的疫情信息中,并未包含确诊者的隐私信息。

卫健委官网的疫情通报。

与之不同的是,网上流传的这份“疫情信息报告”内容详尽,包括五例本土初筛阳性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详细到楼号室号的家庭住址等信息。

网传的“疫情信息报告”。原图未打码。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哈尔滨已有病例称因身份信息泄露“自己被网暴”。据了解,该病例从境外回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曾做过多次检测未有异常,解除隔离后确诊,其后身份信息疑似遭曝光被网暴。

不久前,从新加坡回到莆田的林某杰在隔离21天、历经九次核酸检测结果都是阴性并解除医学隔离后,再次核酸检测结果程阳性。其后,他和家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遭到谩骂和骚扰。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疫情暴发以来,至少发生过20起新冠患者、密接者信息泄露事件,信息泄露受害者遍布武汉、上海、宁波、郑州、天津、成都、沈阳、石家庄、杭州、深圳、莆田等地。对于泄露者的处罚多以罚款或行政拘留为主。

2 相关单位未采取有效保密措施,需承担相应责任

从“疫情信息报告”的内容来看,制作单位为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9月23日下午,黑龙江省卫健委宣传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对泄露事件暂不知情,先去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黑龙江省卫健委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之前曾经看到过泄露的流调信息,“当时没有特别在意”,具体处理情况暂不知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对记者表示,如果上述报告属于内部掌握的文件,现在在网上泄露,说明黑龙江省卫健委未采取有效保密措施,未将其作为保密文件来认真对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认为,对外公布疫情信息时,确诊者(初筛阳性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以及住址信息都是没有必要公开的。这些信息若是(卫健委)内部掌握,对采取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应该是有益的;但对于公众而言,这些信息都是没有必要知道的,也没有权利知道。

他还表示,被泄露信息者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卫健委的行为违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并请求卫健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 有人大代表建议对泄露行为“重拳出击”

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络安全研究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看来,新冠患者信息屡遭泄露的背后,其实是泄露者、转发者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无意识”。可能是内部人员掌握患者信息后,“不小心”“无意识”地泄露了信息之后,又有很多人随意地转发。

他直言,类似事情屡次发生,并没有得到遏制,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后续的作用”。

对于新冠患者个人信息泄露频发事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贤良曾在两会期间建议,一方面提高处罚标准,丰富处罚手段和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处罚效力,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另一方面,要完善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对泄露信息行为进行清晰的界定、规范和明确,形成用刚性手段约束泄露信息行为的法治环境。“相关执法部门要敢于重拳出击,不断加大相应执法力度。”

出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新冠患者及密接者向流调报告工作人员报告详细的个人信息。然而,相关工作人员的“随手一转发”便有可能为当事人带来持久的困扰。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蔡卫曾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建议,参与流调工作的人员都应当经过相关单位的明确授权,接受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让他们了解,一旦泄露患者信息将面临严重惩罚。

“没有人想成为确诊病例,也没有人想成为感染者。疫情重来,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也是无辜的,对于信息泄露,我更加难以接受。”林某杰在微博上写道。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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