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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刮倒广告牌砸倒榆林一女士 家属:上万元医药费谁来付?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2-06-14 10:57:05 编辑:二三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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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横山区的李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6月6日,他母亲在横山区政府大楼附近行走时,突然刮来一阵大风将路边的一块广告牌吹倒,将其母亲砸倒,经诊断为腰椎骨折。李先生通过广告牌内容找到了主办此次活动的多家单位协商赔偿问题一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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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李先生介绍,6月6日是第27个全国“爱眼日”,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横山区消费者协会、榆林市精益眼镜有限公司、陕西瞩目之家视光连锁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关注普遍眼健康,共筑‘睛’彩大健康”的主题活动。对于市民来说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在中午11时左右,其母亲路过该活动现场时,想上前看看是什么活动,与李先生母亲一起上前驻足查看的还有另外一位女士,但没想到活动现场突然刮起一阵大风将广告架吹倒,将李先生的母亲与另外一个市民压在广告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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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母亲当时伤势严重整个人都是昏迷的。”李先生说周围的市民见状赶紧上前帮忙,将李先生的母亲跟另外一名女士救出,并及时送往横山区人民医院,事情发生后李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与该活动相关的单位与企业。当天李先生找到了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办公室张主任,经过协调制作展板的广告公司来到医院交了2000元的医药费,6月7日,精益眼睛店的老板又交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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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说好的他们会负责,但在6月8日,我母亲要进手术室交医药费时这几家单位都不管了让我走法律程序。”李先生说,现在手术费用花费了4万余元,一直协调无果,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一个解决办法。

  对此,比较了解此事的横山区消费者协会王会长告诉记者,当天的活动到中午十一时左右就已经结束了,他也曾嘱咐过精益眼镜店的负责人让广告公司尽快将展板拆除,但活动结束后他们只在展板前拉起了警戒线并未及时进行拆除,导致了此次事故。关于赔偿问题他表示,单位有具体的赔付流程,李先生需要走司法程序,具体的赔付结果需要根据法院判决来支付。

  精益眼睛公司的老板则表示,该广告牌是他们来联系制作的,本来是一个好的活动,发生意外事故是大家没有想到的,他们已经出于人道关怀支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关于后续的赔付问题公司也会积极承担,但是需走司法程序等具体的判决。

  而制作广告牌的中怡广告传媒公司负责人称,他们的广告牌前一天就搭好了没有问题,那天就是风太大把牌子吹倒了,事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也去了医院交了两千元的医院费,至于后续的处理问题,他现在也不知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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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人被广告牌砸伤到底该谁来负责,法律界人士就该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广告牌安置不当掉落致使他人人身受伤害,可以向广告牌所属公司、管理单位和使用公司主张人身侵权赔偿,具体而言即为受害人通过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以上几家公司或一家公司主张侵权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都在主张范围之内。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王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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