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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假期,劳动者还有哪些权益?一文读懂!

来源: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3-05-01 09:57:12 编辑:张佳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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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

劳动节由来已久,

在我国,

1949年12月,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

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放假安排,

今年的劳动节假期为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

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需要上班

那么

除了法定假期,

我国的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

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实行同工同酬。

加班获取加班费的权益

依照《劳动法》,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春节、元旦、五一等)

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

国家实行劳动者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

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获缴“五险一金”的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法》中明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

可以加收滞纳金。

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张尼摄

带薪休假的权益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假期,

包括法定假、年休假、病假,

以及工伤假、婚假、产假等。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

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开始实施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李金磊摄

获取高温津贴的权益

根据2012年出台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在35℃以上高温天气

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

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不得以性别为由

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此外,

女职工还想有痛经假、

女职工多的单位还应配备

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权益。

祝所有劳动者节日快乐!

这个劳动节,

你是坚守岗位还是享受假期?


来源: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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