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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居民小区及充电桩用电价格秩序专项排查整治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3-11-18 07:08:35

  为规范部分未进行户表改造工程的合表用户居民小区以及充电桩等存在不合理用电加价问题,解决群众非电网直供电环节存在的急难愁盼等热点问题,根据陕西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全省居民小区及充电桩用电价格秩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为城镇合表用户居民小区各类用电;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性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等用电领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12月15日前完成摸底准备,2024年2月底前完成检查实施,2024年3月底前完成总结报送。

  对合表用户居民小区,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137号)以及《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发改价格〔2019〕924号)等政策文件,重点检查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收费公示情况;检查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电网企业与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的结算价格均按照我省居民目录电价执行情况;核查对于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是否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供配电设施损耗产生的费用;着重规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在居民终端电费中加收的行为。

  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陕发改能电力〔2022〕2021号)要求,加强对充电市场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充电市场价格秩序。依据《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3〕1487),对于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重点检查分时电价政策执行等情况。

  对于合表用户居民小区中建有养老托育机构的,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政策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3〕150号),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原则上应在电网企业单独立户分表计量,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未分表计量的,物业等转供主体应通过安装独立计量装置或采用定量(定比)方式分别计价计费。各地重点核查此类机构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情况。

  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将畅通诉求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广泛收集汇总供电用电领域违规加价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转办相关投诉举报,密切关注电力等民生领域价格舆情,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全省市场秩序。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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