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起火消防通道被占用导致救援耽误 居民多次投诉没人管】
7月3日18点多,西安东门外更新社区4楼住户家中厨房着火。多名小区居民表示,发现起火后,有人立刻联系消防部门,由于消防队驾驶消防车抵达时,楼下乱停车人导致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多名消防员带着消防器材上楼灭火。
由于小区都是老人而且居住人数多,几年前曾发生几起小的火灾。居民刘先生就表示,希望社区将大门拆除,清理乱停车问题,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权限不好管理。
交警碑林大队居民曾多次投诉,反应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碑林大队仅仅表示继续加大中和巷巡逻警力和巡逻频次,对违停车辆进行纠正,通过对违停车辆持续采取高压严管态势确保道路畅通,但是从居民3月份投诉记录和多次反应有关部门辖区长乐坊(排除所)情况来看,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希望有关部门拆除大门,让交警进行违章车辆进行清理。
交警碑林大队曾公开表示,小区有大门,大门里面归社区或者物业管理,但是西安市市政却表示中和巷全长260米属于市政道路,属于市政范畴,按照西安市政解释交警应该对中和巷子有管辖权,请有关部门市政,交警,派出所,社区等多个部门确定并且明确责任,到底乱停车归哪个部门管理,并整顿乱停车占用道路,导致消防救援不畅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