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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医保补缴费用该谁负担?
我叫吴翠茹,是澄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退休职工。本人1996年1月参加工作,在西河大桥收费管理处工作,2010年12月单位更名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5月退休。6月27日单位财务股电话通知我补缴职工医保,医疗保险中心核算应补缴35632.00元(附图)。根据《渭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实施办法》第三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在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连续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方可终生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实际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单位按职工办理退休年度缴费基数的6%,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费用,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补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不计个人账户。我看了这个实施办法后,和单领导沟通了这件事,领导说单位没钱,让个人自己缴纳。6月30日我拨通了渭南市政热线电话(12345)反映了这个问题。7月6日早上8:03我接到了12345的回复(附图),回复内容似是而非,避重就轻,前后矛盾,因果关系混乱,还是让我个人补缴,并且没有和我做任何沟通。我个人认为相关单位没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真心为群众办实事,有点得过且过。恳请平台和领导们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我以及本单位随后退休职工补缴医保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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