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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网友建议“网签更名”,可行吗?住建局这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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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更多操作 楼主   发表于: 2023-09-14 16:43 ·IP 属地陕西

网友建议“网签更名”,可行吗?住建局这样回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07 09:34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建议“恳请对于已网签但未拿到房产证的商品房,网签满5年也允许交易,房管部门应允许网签更名,同时开发商也应配合商品房合同的更名”。经查,相关建议违反法律法规:一是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工作中并无“更名”业务。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三是“更名”过户也是一种偷逃税费的行为,具体可咨询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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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江苏 华商豆 +1 2023-09-14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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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3-09-14 17:40 ·IP 属地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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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针对 楼主 于2023-09-14 16:43发表的: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9-07 09:3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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