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银行曲江支行》在放贷款审核材料存在极大漏洞,在审核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贷款须提供材料违规操作便给贷款人进行放贷,现蒙受冤屈的本人莫名背负30W左右的巨大数额贷款并也是贷款人人及担保人。现本人名下所有银行卡被冻结;并限制高消费;彻底影响到本人正常生活,并对本人造成人身侵权;
事情来源发生:1.本人在3/25正常消费时,发现建行的一张储蓄卡被冻结便拨打了建行客服咨询,告知需要到邻近区域柜台了解详细情况,当时发生问题即可选择案发地110报警,经警察了解情况建议联系长安银行,长安银行以本案已执行,又让联系银行律师,结果银行律师态度恶劣,让其自己联系借款人拒提供真的价款人电话;
2.本人又多次联系雁塔法院核实情况,又找到找银行律师咨询情况,相互踢皮球,律师已开庭为推脱,拒不与本人当面核实情况;
3.3/29晚本人又接到威胁电话,大致意思为:我一个弱小群体想跟告银行,鸡蛋碰石头最后吃亏的还是我本人,以银行的实力想要告倒银行我就是自讨苦吃,银行有的是时间让我去告;
4.本人感觉非常害怕,并于31号到达案发地法院调取文书,看到法院文书我都惊呆,文书内法院传票内地址、电话、签收、贷款合同签字都是假的;
5.为了解更多信息有到达长安银行曲江支行联系负责人,总之就是一句话“我们已经移交银行律师”有问题与律师沟通;
6.后经报警协调银行才出面并拿出当时贷款合同,让我吃惊的看到所提供贷款所有相关材料均为造假材料,警察可作证。现让蒙受冤屈的我投诉无门,无处伸冤。
7.银行负责人呼行长,电话:130084056988.《陕西世纪锦业地产有限公司》地址:阎良国家航空高科技产业基地蓝天三路6号;负责人:戴志敏,电话18802953397在购买房屋贷款与《西安银行曲江支行》双方审核材料存在极大审核漏洞、联合诈骗;在审核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房屋合同审核材料使用假的银行流水、假的证件材料、假的合同签名、签订购房合同;银行在贷款须提证件供材料违规操作便给贷款人进行放贷;
现蒙受冤屈的本人莫名背负30W左右的巨大数额贷款,并也是贷款人人及担保人;
现本人名下所有银行卡被冻结;并限制高消费;彻底影响到本人正常生活,并对本人造成人身侵权;后经报警协调银行才出面,并拿出当时贷款合同,让我吃惊的看到所提供购房所须材料及贷款所有证件及相关材料均为造假材料,警察可作证。
9/7接到再审通知:维持原判,未明确说明维持原判理由,我无法理解,无法接受此判决!为什么对我人身侵权未做任何解释说明!难道法律就是纵容这种银行违规放贷,国家默许可以使用假证件材料进行交易吗!到底是人民法院在默许他们如此猖狂作为,还是国家法律形同虚设,让真正受害者无处申诉维持争议吗?
未身处此事大家觉得是件小事,但对我一个受害者来讲天都塌了,数月中无法正常休息工作,从天而降的灾难呀,莫名的被列入“限高“、银行卡被冻结,莫名个人信息被盗用侵权,还请大家帮我维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