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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妄之灾!业主轻生跳楼砸中女保安 巨额医药费谁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06-12 06:46:19 编辑:田媛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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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岁的李女士在西安一小区担任保安,平常工作就是在监控室巡查监控。4月15日这一天,入职仅仅两个多月的李女士,遭受到了一场无妄之灾——楼上一位业主轻生跳楼,砸中了刚从监控室出来的李女士。业主身亡,李女士重伤住进了医院。

  从ICU转到普通病房

  治疗已花了40多万元

  6月11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了李女士的病房。李女士身上从头到脚都是伤。她回忆当时的场景说:“4月15日下午4点多,我准备给队长打电话说去吃饭。监控室干扰大信号差,我就出来打电话。刚迈下一个台阶,电话还未拨通,就被砸中了。”李女士称自己当场就昏了过去,被送到医院后,派出所通知家属到来。

  李女士入院时失血休克,住了一个月的ICU,做了几次手术后脱离生命危险,被转入普通病房。李女士目前右侧身子不能动,右胳膊抬不起来,右腿还得再做手术。“头里淤血,8节肋骨断了,颈椎也受到伤害,最严重的是腿,当时都下了病危通知书。”李女士的丈夫姚先生说。

  姚先生拿出的住院病案上,入院病情有13项,主要诊断为开放性多发性双下肢骨折,其他诊断有失血休克、创伤性脑梗死、颈椎骨折、肋骨骨折、血胸、胸椎骨折T9/T10……在院期间,4月15日、4月24日、5月10日多次做了全身麻醉性的手术。

  “右腿目前是开放式伤口,害怕感染医院让养养再做手术。现在看病花了40多万,物业给了11万,剩下的靠我们四处借。”姚先生对记者说。

  轻生者家属、物业工作人员:依据法院判决赔偿

  记者从李女士及家属处了解到,他们找了律师,拟向未央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要求轻生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缺少材料几番都未立成案,目前正收集法院要求提供的材料。

  6月11日下午,李女士的女儿发来了和轻生者家属的最新聊天记录。法院需要轻生者和其妻子的婚姻关系证明,双方正在沟通找材料。

  记者联系到了轻生者的家属,对方称:“一开始我们就主张走法律程序,然后进行赔付。判多少,赔多少。”同时对方也表示,对于双方家庭来说,这都是特别悲痛的事。李女士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还牵扯到物业公司。没有评判标准不知道如何赔,现在等法院立案判决,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

  “我们与物业也交涉过,物业说我母亲年龄大,当初签的是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的范畴。”李女士的女儿说。事发后,李女士家属从物业公司拿到了李女士的劳务合同书,劳务合同书上有物业的公章及李女士的签字。李女士的女儿告诉记者:母亲回忆签的劳务合同书类似考试卷子,是8开连着的纸,但物业公司给的这份劳务合同书原件,是分开的两张A4纸。

  6月11日,记者前往小区物业办。值班人员称,她入职不久对李女士的事了解得不清楚,具体得找领导。11日下午19时许,根据李女士女儿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询问物业公司给李女士家属的合同是否是当初签的原件,对方称“她提供的如果有签字和公司的公章,那就不用我说。”并表示,11万元是垫付,物业公司依据后期的法院判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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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可要求以轻生者个人财产为限进行赔偿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王舒认为,本案中,李女士受伤是由于轻生者引发的,轻生者是侵权人,其行为符合民法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过失致人受伤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亲属如果确实为轻生者的继承人,李女士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要求以该轻生者个人财产为限向其赔偿。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后,关于如何赔偿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具体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2023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含最新残疾赔偿金计算依据)(2023年1月28日版)规定,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加以确定。

  可要求物业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李女士53岁,已过退休年龄。根据人社建字〔2019〕37号文件:“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愿意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可以按劳务关系处理,依据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达到退休年龄后按劳务关系处理。”李女士与物业公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本案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构成工伤。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李女士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责任比例可据物业公司的过错大小来确定,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轻生者的近亲属追偿。

  赵良善建议,若轻生者有遗产,且近亲属欲继承遗产,李女士则可将轻生者的近亲属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付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后续治疗费等。 华商报记者 常彭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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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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