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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路怒症” 变道未果后从右后侧超车撞车后逃逸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10-28 20:36:23 编辑:方正 作者:卿荣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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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怒”发作是逞了一时之快,但后果很严重。

  程先生今年28岁,家住在西安市灞桥区。9月27日下午5时许,他和朋友从长安区返回灞桥,开车由南向北途经东三环穆将王立交附近时,左侧一辆白色无牌车打算变道,“我在中间车道行驶着,车速80左右,我后面车跟得紧,就打双闪没让那辆车变道。”

  程先生说,他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在继续行驶时,白色无牌车从第三车道追上来,在试图加速向第二车道变道时,撞上了他的车头,导致他的车头突然撞向左侧道路中间的隔离栏,接着和在第一车道行驶过来的车辆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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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事故发生后,那辆白色无牌车逃逸。程先生车上三人均受轻伤,“冲击力很大,要不是护栏,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10月28日上午,程先生提供了事发时他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程先生驾车行驶在第二条车道,行驶中,左侧第一车道的一辆白色SUV打着右转向灯准备变道,但并未成功,此时,根据画面显示,程先生的车辆明显有所降速,几秒钟后,他的车前右后侧冲过来一辆白色SUV,导致程先生驾驶的车辆失控撞向道路中间的隔离栏。而白色SUV径直离开。

  程先生说,他的车损严重,维修下来大概需要两三万元。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灞桥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发当时,刘某驾车沿东三环全段由南向北行驶至穆将王立交附近变更车道时,适逢程先生驾车沿东三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后程先生的车撞上沿东三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常某驾驶的车及护栏,致三车及护栏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刘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通行,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应承担此事事故的全部过错,程先生和常某无过错。

  10月28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上刘某,他说,他往右变道,对方车速快,闪灯,他回到原位,两车平行时,对方把车速降下来,摇下窗骂人,然后就发生了后面的事情,“我是让他停车呢,往左变道呢,他撞了上来。”

  灞桥交警介绍,刘某是典型的路怒症,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扣分和罚款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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