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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一小区业主自行封装阳台 被物业公司停水停电罚款一千元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23-11-07 14:56:00 编辑:王欢 作者:王欢 钟梦哲 版权声明

华商网讯(记者 王欢 钟梦哲 实习生 党辽辽)近日,华商网《群众呼声》收到杨女士求助。今年九月,她位于泾河新城北泰御河尚城的房子在装修时被切断水电,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杨女士,想要接通水电就必须缴纳两千元罚款。

业主:未使用开发商指定装修公司被停水停电

杨女士介绍,这套房子是2019年交房,今年9月开始装修。交房时候阳台是半封闭式,考虑到隔音和安全问题,她想做全封闭。咨询过后,杨女士觉得开发商指定施工公司报价封阳台每平方米九百二十元施工费太贵了,于是找了自己从事装修业的妹妹来施工。阳台封好之后没多久,装修工长却打电话告诉她,物业将房子的水电给停了。

由于平时都住在山西,杨女士只能通过电话咨询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阳台封窗施工有问题,是开发商让停的。对于这样的回复,杨女士无法接受:“我这个窗户不管是尺寸还是其它的,都跟物业要求的一模一样。”由于担心自家的窗户与小区别家用户有差异,装修前她专门查看了其他业主的阳台,并特意保持一致。

此后,杨女士又联系开发商,“他说是我家封阳台没有用公司指定的施工队,要罚两千块钱。这我就不能理解,有问题物业或者开发商可以来跟我沟通,直接停水停电我觉得他们没这个权力。”杨女士无奈地说。

10月31日,记者跟随杨女士来到北泰御河尚城小区了解情况。面对记者采访,物业工作人员始终不配合,并表示媒体采访需要提前预约,但却拒不告知记者预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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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业主装修过程存在安全违规 缴纳一千元罚款可以通水电

随后,记者前往泾河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住建局工作人员沟通,开发商就罚款原因及停水停电等问题与杨女士单独进行商议。由于开发商拒绝接受采访,为了保证事件顺利进行,记者未参与协商过程。

经过协商后,杨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表示罚款是因为家里阳台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想要恢复水电自己仍需缴纳一千元罚款。对于这这个结果,杨女士接受但不认同。“没办法,他们说交一千块钱就给我通水电,这钱我不认也只能认。我从山西专程赶过来处理这个事,还请着假,来回路费住宿都是花销,装修公司也要给钱,越拖花销越多。”

针对开发商所开出的一千元罚款问题,记者专程致电泾河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在得知该罚款属于违反安全规定罚款后,他表示,这个是开发商制定的小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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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物业无权要求业主使用指定装修公司 也无行政处罚权力

那么,物业或者开发商要求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只能使用指定的单位是否合法,又是否有资格以违反小区管理制度为由对业主进行罚款呢?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伦文德(西安)律师事务所钟雷雷律师。

钟律师认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单位是禁止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的。

在装饰装修的活动中,选择哪家装饰装修企业,采用何种装饰装修材料都是装修人自己的决定,业主对装修企业或装修材料的使用拥有自主选择权。只要其依法选用的是有资质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或材料,就都是法律允许的。如果物业公司强制业主使用某个装修公司的行为,是对业主权利的侵犯,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表现。对此,业主可以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钟律师分析,该事件中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物业公司没有收取该罚款的权利。如果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首先,物业可以上门劝说业主停止违规装修行为,并对现场拍照及将双方沟通情况录像。当然,如没有条件进行上门劝说的,则可以直接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其次,如劝说未有效果的,物业可向违规装修业主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相关业主限期整改,同步需跟进业主整改进度;最后,如业主始终不配合整改,则物业服务人需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该业主违规装修行为,并保留相应报告的证据。

若因业主本人原因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物业公司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物业公司没有直接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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