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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反腐中纪委亮剑 这些医疗领域乱象将被重点整治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3-07-30 06:45:38

  5月10日

  卫健委等发布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与以往例行发布不同之处是,“纠风”成员单位从9个增至14个。

  7月15日

  国家医保局等发布《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选定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作为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7月21日

  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

  7月25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其中包括“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情形,从重处罚。

  7月28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北京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每年都开展,以前是九部委部际联席会议,今年增加到了十四部委。现在中纪委国家监委也开始介入医药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这些都显示着今年的医药反腐比往年力度要大得多。

  医疗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才能有效解决。期待此次国家重拳出击,同时推进医疗改革,为百姓提供安全、高效、公平、便捷的医疗服务。

  这些医疗领域乱象将被重点整治

  ?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

  ?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

  ?接受网上开药提成

  ?违规直播带货获利

  ?利用执业开单提成

  ?违规转介患者

  ?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

  重拳出击1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强化以案促改,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实施,交出一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重拳出击2

  “零容忍”!

  10部门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7月21日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要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较真碰硬、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畅通问题线索途径,“互联网+”行风评议平台同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线。

  重拳出击3

  14部门联合发文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其实,今年以来医药、医疗领域反腐败一直呈高压态势。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外,本次配套发布的文件还有《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重点对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4个部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行风治理责任。

  而此次国家10部门将针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重点聚焦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和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对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论是从整治时间跨度上,还是从“系统治理”“一体推进”整治思路上,足见此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的决心。

  在医药全链条中,此前销售环节形式多样的“带金销售”问题突出也广受诟病。近年来,国家一方面通过带量采购等方式加大从源头治理,一方面通过各种制度监察加大精准打击力量。

  比如上述《通知》提到,要严打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

  此前,国家卫健委、工信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也强调,对于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要从“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击违法行为。对于生产环节,严惩前置套取资金行为,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

  近日,四部门发布《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标志着2023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启动。今年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内控管理、财务管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刷卡、伪造信息、串换收费、为非定点机构结算医保费用等行为。

  重点关注

  集中整治工作将针对临床医生、医院院长等“关键少数”

  此外,今年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还将针对“关键少数”。那么谁是“关键少数”?

  其实,通过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例可见,在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上,临床医生、药剂科、医院院长等关键人物成为企业主要的“围猎”对象。此前,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一个季度(截至3月26日)已有62名医疗卫生系统人员被查,其中更有36名医院院长落马。

  尽管目前医药带量采购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医疗机构的话语权被弱化,但在药品进院环节,这些“关键少数”依然能发挥影响力,因此他们仍将是整治的重点对象。

  今年已有逾150位院长、书记被查

  2023年以来,我国医疗领域的反腐力度空前。不到8个月,已有超150位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落马,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的两倍。四川、安徽、广东等省份成为反腐的重点地带。不少地方呈现出腐败链条长、窝串案频发的特点。

  除了“落马”的院长、书记之外,被查的科室主任更是众多。今年5月31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介入导管室主任徐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长治市监委监察调查。截至发稿,对于徐波的调查还尚未任何结果公布。而进入下半年,医疗反腐的浪潮仍在席卷全国。

  近日,广东、广西等地医院内部印发相关文件,加强医疗反腐自查力度。记者了解到,这些文件是配合今年5月国家十四部委联合发布的《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具体落实的。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近日就印发了一份《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该文件与国家十四部委的文件基本一致,国家本意在于规范行业。”

  上个月,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也联合印发《辽宁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根据要求,辽宁省将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等重点科室,药品、耗材重点领域,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实施重点整治,切实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

  记者了解到,随着疫情过去,今年以来医疗领域学术活动强劲复苏,邀请专家讲课进行学术交流、传授知识,并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是业内的普遍做法。

  “正常的学术会议是一种促进学术合作交流的必要活动,只要合规就行。”南方地区某三甲医院方面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我没有听说有哪些地方的会议因为新文件的出台取消,我们医院自己的学术会议也正常召开的。”

  此外,针对日前传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律师对记者表示:“从劳务报酬角度,如何判断是否合理,如果是付出劳动,获得相应报酬,合理合法;但如果是假借学术讲座名义而收受医药企业不正当利益,那肯定是不合理合法。国家打击的显然是后者。”

  今年以来,医疗领域的学术会议确实出现了爆发式增长。据某企业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在几乎每周都会收到五六个会议的赞助邀请。“赞助已经到疯狂的地步,全部参加肯定承受不了。”他对记者表示。

  以记者获得的一份今年9月某地举行的学术会议为例,企业赞助费用在5万元至120万元不等,卫星会的赞助费用在10万元至25万元不等。

  赞助虽然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但是也有企业表示,一般如果收到医院的活动赞助邀请,企业碍于情面总是“很难拒绝”,通常情况下都会支持一下。

  国家飞检组已追回医保基金7.2亿

  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6月,国家飞检组方面,已追回医保基金7.2亿元,对16家定点医疗机构处行政罚款1.2亿元,对7家定点医疗机构处违约金2525.1万元。此外,2022年全年省级飞检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756家,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2413家,追回医保基金19.8亿元,处行政罚款1.6亿元,处违约金等1.5亿元。

  “只盯着医院看

  行贿方不管的话,反腐效果会大打折扣”

  “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是最新说法,这是党在十九大、二十大一再强调的治理腐败的方针。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中,再次明确这一政策是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

  但从目前刑法的规定看,实际操作中,相对于受贿犯罪,打击行贿犯罪的手段偏弱,行贿犯罪的违法成本也更低。在医药领域,过去处理的更多是受贿方,行贿方如果全力配合调查,很多时候甚至能全身而退。“只盯着医院看,行贿方不管的话,反腐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某三甲医院纪检部门专家说。为了避免“行贿人以单位名义行贿,规避处罚,导致案件处理不平衡”,纠正“对行贿人惩处力度不足”等问题,7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拟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

  具体而言,草案将单位行贿罪刑罚由原来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一档刑罚,修改为两档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该次刑法修正案并不是专门针对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提出的,但上述医疗反腐专家对此表示,医药领域带金销售问题长期存在,如果修正案顺利通过,可以预见对医疗行贿方的处罚力度肯定会加强。 据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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