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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务实管用 近期见效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来了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3-08-02 06:45:3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8月1日发布,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一、促进公平准入

  1.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通过举办重大项目推介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辟专栏等方式,向民营企业集中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引导项目落地实施。各地区对照上述举措,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

  2.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

  3.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

  4.提升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供应能力,在全国县域范围内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5.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6.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当地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备案,开展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7.开展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提升民营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民营企业先进测量能力。

  8.按照《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要求,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至2023年底。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9.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支持各地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

  10.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

  二、强化要素支持

  11.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2.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民营企业更好防范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13.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接入“信易贷”、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强化跨部门信用信息联通。扩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有效落实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制度。

  14.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尽快形成更多示范案例。

  15.适应民营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16.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外,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气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免费延伸至企业建筑区划红线。

  17.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

  三、加强法治保障

  18.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分别明确不予处罚具体情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行政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对社会公布。

  四、优化涉企服务

  20.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各地区探索以不同方式服务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数字化手段提升惠企政策和服务效能,多措并举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问题困难。

  21.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机构选择、费用支付、报告上传、服务评价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2.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

  23.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完善歇业制度配套政策措施。

  24.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涉企政策制定和修订应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涉企政策调整应设置合理过渡期。

  五、营造良好氛围

  25.分级畅通涉企投诉渠道,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开设涉企问题征集专题公告,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系统上开设涉企问题征集专栏,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将涉企投诉事项纳入“12345”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转办整改跟踪机制。持续开展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

  26.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

  27.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

  2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新华社

  权威解读

  回应企业哪些关切?

  第一,遇到问题找谁。28条措施每一条都有明确分工,让民营企业知道这件事“谁来干”,遇到问题时“该找谁”。

  第二,具体怎么操作。中央文件给出大的政策方向,28条举措则提供了细致的操作指南。

  第三,政策能否落地。做到这一点,激励约束机制颇为重要。28条措施强化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

  三部门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在8月1日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出台的意义,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发布。为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介绍,若干举措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近年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取得一定进展。王善成说,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若干举措明确,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王善成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若干举措还提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

  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若干举措明确一系列政策,包括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说,税务部门将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

  此外,戴诗友介绍,要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

  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若干举措提出,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

  张舒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减少公告等待时间、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事后救济渠道、强化信用惩戒手段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注销制度,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市场退出效率。 据新华社

  几个利好

  1.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

  2.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3.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

  4.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

  央行: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下半年六个重点工作方向,其中提及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要落实好“金融16条”,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央行继7月份后再次提及“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这一说法。

  今年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央行此次表态释放出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信号,随即引发了市场关注。

  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同期商品房销售规模直接相关,还款则是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或者其他资产的配置调整。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3.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发放超过5100亿元,对住房销售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但统计数据显示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体还略微减少一点,这主要是因为理财收益率、房贷利率等价格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居民使用存款或者减少其他投资提前偿还存量贷款的现象大幅增加。”邹澜分析,这种现象对住房需求并不构成影响,它是一个居民资产配置的调整。尽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了0.45个百分点,但因为合同约定的加点幅度在合同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前些年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仍然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这与提前还款大幅增加有比较大的关系。

  记者此前咨询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多数银行仍按照原有的合同利率来执行房贷利率。不过,记者仍注意到,有银行已经在部分地区率先行动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存量房贷利率究竟是否会下调?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08年也曾有下调存量按揭贷款利率的先例。

  2008年10月,央行曾发布《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同时适用于存量和新增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降至20%。在此背景下,各银行纷纷推出存量房贷调整细则,在降低倍数的条件上各有不同。

  对此,招商证券研报指出,存量按揭利率下调可能性较高。在央行领导表态支持及鼓励银行调整存量按揭贷款利率后,出于金融工作的人民性高度,银行需要对此采取必要的举措,回应广大群众的关切。

  由于存量按揭贷款利率下调将压缩银行息差,加大经营压力,银行主动下调的动力较弱。这可能需要监管明确调整的方案,因而存量按揭利率下调尚需时间。

  中泰证券分析认为,此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比例预计不会很大。复盘2008-2009年存量利率调整情况,与今年情况相似,均是银行与个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在市场化协商和博弈的过程,考虑个人的资金还款能力,预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比例不会很大。 综合央行网站、南方都市报等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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