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公安长安分局依法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放炮者被处以行政处罚。
2月26日上午10时,长安分局太乙宫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新一村巡逻时发现:该村村民雷某在自家大门口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随即将雷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雷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太乙宫派出所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对雷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23日中午12时许,引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工作时,发现村民刘某为了庆祝其儿子购买新车,在自家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制止,将现场剩余的八箱“开门红”牌礼花依法进行扣押。经询问,刘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测行为供认不讳,并进行了深刻反思。后民警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对于违法违规燃放以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携带、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警方将继续严厉查处,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华商报记者 田睿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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