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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建议开放护城河等公开水域游泳 政府回应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郭蓉 2023-07-11 08:11:53

  烈日炎炎的夏天,扎进水中畅游,或许是最解暑的方式。公开水域是否可以开放作为游泳场所,也是游泳爱好者们的一直以来探讨的话题。

  近日,随着全国各地气温再创新高,华商报记者发现,关于开放公开水域游泳的建议,也被游泳爱好者反映在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

  市民在领导留言版写下建议

  政府部门表示暂不具备开放条件

  7月9日,华商报微信公众号“西安社区发布”刊发的一篇名为《有西安市民建议‘护城河、兴庆宫开放游泳’,相关部门回复》的文章,引起网友热议。

  事情的起因,是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到了护城河,“自己是西安市莲湖区的市民,希望能给公开水域游泳爱好者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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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网站回复:“护城河为西安市景观河水,河道内放置有曝气设备、推流曝气一体船及河道治理投菌设备,电线线路复杂不宜开放河道;因护城河水源以再生水为主,根据GB/T 18921-2019执行标准使用再生水的景观环境用水,不应用于饮用、生活洗涤及可能与人体有全身性直接接触的活动;护城河平均深度约4米,最深处达8米,且河底情况复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此,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护城河区域暂无法建立公开水域游泳基地。”

  7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一则回复中,具体地说明了不开放公开水域的原因: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游泳项目被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回复称,接到市民的建议后,有关区县、开发区体育部门,会同相关管理单位,对兴庆宫公园、汉城湖、大明宫、丰庆公园等水域进行了进一步摸底踏勘。这些景观湖既是市民游园观景休闲的场所,更是城市防汛抗洪、中水进水等水利职能的重要载体,其水质为地表水IV类非接触性景观湖水,达不到游泳水质卫生安全标准;同时,景观湖内有多种微生物、水生动植物,湖面以下环境情况复杂,不具备安全游泳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园管理条例》《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要求,以上水域均不宜开展群众公开水域游泳活动。

  记者注意到,除西安之外,湖北省天门市的市委书记专属版,也有市民曾提到“对民众合理开放公开水域水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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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天门市城管局回复此条留言,称因水上运动的特殊性,活动人员必须具备水上运动资质条件,活动中装备应付和相应标准规范并具备相应的安全自救技能。鉴于以上因素,目前城区湖泊水上运动只对专业运动协会、机构开放,暂不具备全面开放条件。

  对于公开水域能否允许市民游泳一事,西安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出了事谁负责?”

  “绝对不可以!卫生和安全根本无法保障!”

  “为民生着想,感谢相关部门的负责任精神。”

  “南湖,昆明湖,这水干净,建议开放,人还少。”

  ”西安室外泳池基本都拆了……夏天游室内的太不舒服,希望多开些室外泳池。”

  有委员曾建议开放公开水域

  百度百科对于公开水域游泳的解释,是指在江、河、湖、海等自然水域举行的比赛,其中距离不超过10公里的比赛称为长距离游泳赛,超过10公里的叫马拉松游泳赛。参加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运动员年龄不得小于14岁。

  记者了解到,公开水域游泳,由于距离和环境的原因,游泳者可通过这种运动方式培养吃苦耐劳、勇敢坚毅等良好的意志品质。通过战胜户外公开水域带来的种种挑战,锻炼者可从中获得自豪感、兴奋感和轻松感,既能振奋精神,又能陶冶情操、舒缓压力。

  其实,关于开放公开水域作为游泳场所的建议,不仅是普通市民和游泳爱好者,各方也早已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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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体育大学副校长张健就曾提议“开放公开水域”,他表示,考虑到安全问题、水质问题、环保问题等,目前国内绝大部分水域都没有开放,如果未来在有生态治理、安全保障等条件下有序开放国内公共水域,对我国水上运动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同一时期,也有西安市人大代表提出,在西安市设立公开水域游泳基地的建议。他表示,整治、开发利用西安市河、湖等自然资源,以提供更多的公开水域面积,建立一定数量的公开水域游泳基地,从硬件上促进西安市公开水域游泳运动的快速、健康发展,满足游泳爱好者、专业运动员的训练、比赛的需求。

  国家体育总局

  曾对开放公开水域做出答复

  2023年年初,国家体育总局对《关于有序开放自然水域、加强水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促进水上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提案》作出答复,称将积极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进一步推动水上运动发展。在充分考虑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开放自然水域进行水上健身运动。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严格履行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开展水上旅游、水上健身,有关部门应做好安全警示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涉及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应符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

  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开展相关研究,为推动水域等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为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积极推动构建水上运动赛事产业集聚区,推动水上项目在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等各方面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水上产业发展,扩大水上公共体育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专业游泳教练:公开水域存在危险

  若要开放,建议设置准入机制

  开放公开水域,这其中的安全性和潜在的危险性如何?记者采访了一位专业的游泳教练。

  今年36岁的刘鹏,陕西商洛人。2022年6月11日,从广东省徐闻县排尾角至海南省海口市三联村网门港,长27.6公里的海面,他用时9小时15分完成了横渡琼州海峡。作为一名专业的游泳教练,刘鹏日常的训练基本是在游泳馆完成,比赛的时候多在室外的公开水域。

  刘鹏说,公开水域与游泳馆游泳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公开水域的优点在于空气比较新鲜,有更广阔的水域,室外游泳是许多游泳爱好者更向往的游泳场地,能看到更广阔的室外风景也更能锻炼自己的游泳技能,但与此同时,公开水域游泳也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在公开水域游泳。想要在公开水域游泳,最起码要有长距离游泳的能力,同时对游泳者的体能、心理素质、游泳技能等各方面都是很大的考验。”

  除此之外,水质和水流也是公开水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公开水域如果是平静的水还好,如果遇到流动的水且不清楚它的水流速度,就会有很大的危险。其次,河水里有很多细菌和微生物,还有水草;但游泳馆的泳池都会消毒过滤,能够保证水质的良好状态,对身体也有好处。”

  刘鹏表示,市民对于开放公开水域的意见,有自己的考虑。如果官方真的决定开放,肯定要有相应的准入制度和安全保障。

  不过,作为一个专业的游泳教练,刘鹏建议大家最好是在游泳池游泳,“公开水域没有十分完善的管理制度,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华商报记者 郭蓉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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